中国冷藏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GPS系统 货运交易 冷库租赁 食品采购 设备展销 地图标注
 
日本关税政策
发布时间:2007-2-24 21:30:27 共被浏览

  进出口商品的分类和关税率

  1987年之前,日本作为海关合作理事会关税税则目录(CCCN)协议的签约国,在外贸进出口商品分类方面一直使用CCCN分类系统。从1988年1月1日起,日本开始采用编码协调制(HS)系统。

  关税率由“海关税率法”确定并予以公布。在发达国家中,日本的平均关税率比较低,特别是工矿产品的平均税率只有2.1%。

  关税的减免、退还和偿还

  (1)减免

  日本的关税减免有“有条件减免”和“无条件减免”两种形式。有条件关税减免又分为“限制性减免”和“普遍减免”,享受何种待遇主要取决于货物进口后的用途。此外,关税减免又可分为“永久性减免”和“临时性减免”,这主要取决于所依据法律的稳定性。

  有资格申请关税减免的进口商是有限制的,而且对经关税减免后进口货物的使用和用途有较严格的限制。

  (2)退还

  预付关税后,发现货物符合减免部分或全部关税的规定,允许退还部分或全部关税。目前,日本的退税对象主要适用于被退回或被毁坏的货物,以及为生产出口产品所进口的原材料等。

  (3)偿还

  关税偿还与退还相似,二者的区别在于:关税退还的对象为关税交纳者,而偿还则不一定必须付给实际纳税人,也可偿还给法律事务所指定的人。

更多
 我也来评两句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用户  
 
共有条评论
匿名发表
 
 
 

Copyright © 2007 leng56.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中冷网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050495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