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商务部日前颁布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备案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备案办法》对备案机关、程序、变更、注销等作了明确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不设门槛,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备案运用电子政务,实行全国联网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批取消后,商务部将通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平台,收集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信息数据。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7月1日,全国经审批的货代企业共5012家,其中法人企业2555家,分支机构2457家。
物流网 200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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