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下同)的运输和销售,保障春节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国务院办公厅今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采取临时性应对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畅通公路运输,尤其要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
二、增加铁路运力,特别是对重点大中城市等鲜活农产品主销区,要切实在运力上给予保障。
三、减免流通环节费用。
四、促进产销衔接。对海南等鲜活农产品的重要产地,要抓紧调度车辆,及时组织运输。
五、加强信息服务,新闻媒体要客观、及时、准确地报道鲜活农产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农业、商务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从1月26日开始至2月5日,对全国“五纵两横”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一律免收通行费,提高节日期间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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