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绍芳)日前,市物价局发出通知,自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本市所有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对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在现有收费水平上减半收费。记者昨天走访市场了解到,很多单位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按照物价部门的通知要求,为鲜活农产品销售提供仓储、运输、摊位等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符合“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禁止强行服务、强制收费。任何单位都不得对涉及鲜活农产品的销售环节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制定收费标准。本市取消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后,任何单位都不得巧立名目变相乱收费。同时市物价局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并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处理价格违法行为,保护鲜活农产品销售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昨天走访市场了解到,很多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已经在物价部门通知的时间段内对鲜活农产品车辆入场费进行了减半收费。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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